各位同学家长你们好,近日赣县教体局发布关于2022年高中招生工作简章
赣州市赣县区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落实并实施好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政策,进一步建立素质教育导向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全区基础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省、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制度改革精神,使高中招生入学政策有利于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考试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淡化升学竞争;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破解“农村弱”和“城区挤”的难题,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二、招生计划
我区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5710人(具体以省市审核通过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其中:
(一)赣县中学1980人。其中:第一批990人(统招生660、均衡生330人);第三批990人(统招生330人、均衡生660人)
(二)赣县中学(北校区)1980人。其中:第一批990人(统招生660、均衡生330人);第三批990人(统招生330人、均衡生660人)
(三)赣县中学(西校区)1200人。其中:第二批(弘毅班)110人(统招生55人、均衡生55人);第四批925人(统招生);第五批(特长生)165人;
(四)赣县实验学校(民办)550人。其中:第五批385人(统招生);第六批165人(特长生)
各初中的均衡生计划指标计算方法如下:均衡生计划÷全区本届九年级学生学籍在册人数=均衡生计划系数;系数×某初中本届九年级学生学籍在册人数=某初中均衡生计划指标数。计算结果呈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原则调整成整数。赣县中学南校区和北校区面向农村小规模初中学校的均衡生招生计划比例为全区计算比例系数的1.2倍。各校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详见附件。
三、报考规定
(一)报考条件
1.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2.进城农民工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取得学籍后,在迁入地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录取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3.在外地就读回户口所在地(户籍认定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报考的考生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报考。
4.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进城农民工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初三毕业生只要是初中三年直升生均可享受均衡生资格。
(二)资格审查
均衡生资格审查由所在学校严格把关认定,并实行三级负责制(班主任、招考专干、校长);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均衡生资格审查程序:3月7日— 20日中考报名时由学校初审,4月6日- 11日根据报名信息库重新核定,核定无误后由学校在校内公示符合均衡生资格考生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4月25日前将均衡生名单送到教育股学籍管理员进行复核,最后上交均衡生名单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查确认。
四、填报志愿
(一)填报条件
1.报考普通高中各批次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均衡生资格条件。
2.全区应届生均可填报各批次统招生和各校特长生志愿,历届生只可填报第二、三、四、五批统招生志愿和各校特长生志愿。
(二)填报时间
另行通知。
(三)填报流程
登录网址(另行通知),点击“2022年赣县区中考志愿填报入口”,考生凭个人报名序号和密码登录“赣县区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1.提前批志愿:
符合报考定向师范生资格的可自主填报“定向师范生”志愿。
2.第一批志愿:
(1)统招生志愿:应届生均可从“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二个志愿中选填一个志愿。
(2)均衡生志愿:符合条件的应届生均可从“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二个志愿中选填一个志愿。
3.第二批“弘毅班”志愿:
预估中考成绩在2000名左右应历届毕业生,自主填报“赣县中学西校区弘毅班”志愿。
4.第三批志愿:
(1)统招生志愿:应届、历届生均可从“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二个志愿中选填一个志愿。
(2)均衡生志愿:符合条件的应届生均可从“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两个志愿中选填一个均衡生志愿。
5.第四批志愿:
统招生志愿:应届、历届生均可填报“赣县中学(西校区)”统招志愿。
6.第五批志愿:
(1)特长生志愿:
①赣县中学(西校区)特长生志愿(网上填报)。考生在“赣县中学(西校区)”栏中,从学校提供的专业中(另见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最多选择填报2个专业;
②实验学校特长生报考(招生学校现场报名)。
(2)统招生志愿:应届、历届生均可从“赣县实验学校(民办)”和两所区内中职学校“赣县中等专业学校、赣县汽车职业学校(民办)”三个志愿中选填一个志愿。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办法
根据录取顺序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网上录取,末位同分者,取语数外总分高者,语数外总分相同时,取理化总分高分者,理化总分相同时,取政史地生总分高者。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参加下一批次的划线录取。
1.提前批预录取
对已填报定向师范生志愿,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预录取和公示。
2.第一批录取
(1)对已填报“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第一批统招生志愿的考生同时划线录取。
(2)对已填报“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第一批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含自动放弃提前批定向师范生预录取的考生)根据各校第一批均衡招生计划分校划线录取。
3.第二批“弘毅班”录取
对已填报赣县中学西校区“弘毅班”志愿,且在第一批未被录取的,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并签订《赣县中学西校区弘毅班就读协议》。
4.第三批录取
(1)录取填报了“第三批统招生志愿”的考生:对已填报“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的考生分别划线录取。
(2)录取填报了“第三批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对已填报第三批均衡生志愿的考生根据各校该批均衡招生计划分校划线录取。
5.第四批录取
(1)录取填报了“第四批统招生志愿”的考生:对已填报“赣县中学(西校区)”的考生划线录取。同时,对第三批未被录取,且符合调剂条件的上线考生统筹录取到赣县中学(西校区)。
(2)第四批划定录取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到、注册情况,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按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延补录。
6.第五批录取
对已填报赣县实验学校的考生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同时,根据赣县中专学校或赣县汽车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对已填报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7.均衡生录取
(1)我区有均衡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为: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赣县中学(西校区)“弘毅班”。
(2)将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赣县中学(西校区)的统招计划分别划出一定比例的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分配计算公式详见附件)。在各校同批次均衡线平均线的基础上,下降50分作为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本校考生填报的均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将严格从全区填报了均衡生志愿且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8.特长生录取
由考生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考试,根据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录取艺体特长生。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赣市教基字〔2009〕40号文件执行。各招生学校要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区教科体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录取顺序及工作安排
录取工作从7月初开始,具体安排如下(根据全市相关工作进度,录取时间将作相应调整并公告):
1.提前批预录
7月3日前:对已填报定向师范生志愿,按属地资格条件和中考总分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预录取并公示。
2.第一批录取
(1)7月3日前:对填报了“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第一批统招生的考生进行划线录取。
(2)7月12日前:对填报了第一批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含自动放弃提前批定向师范生预录取的考生)根据各校均衡招生计划分校划线录取。同时对提前批定向师范生进行递补录取并公示。
3.第二批录取
7月15日前:对填报了第二批“弘毅班”统招生、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含自动放弃提前批定向师范生预录取的考生)进行划线录取。
4.第三批录取
(1)7月18日前:对填报了“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第三批统招生(含自动放弃提前批定向师范生预录取的考生)进行划线录取。
(2)7月20日前:对填报了第三批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含自动放弃提前批定向师范生预录取的考生)进行划线录取。
5.第四批录取
7月25日前:对填报了笫四批统招生志愿的考生进行划线录取。同时对提前批定向师范生进行正式录取。
6.第五批录取
(1)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进行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和艺体特长生录取。
(2)7月30日前:对填报了赣县实验学校和赣县中等专业学校、赣县汽车职业学校(民办)的考生分别进行划线录取。
(三)报到注册
1.新生报名时间:8月26日前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名。(2021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5人(含)以内)。
2.新生注册时间:9月5日前,招生学校根据新生报名名单在网上注册。并根据考生报到、注册情况,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延补录。
3.网上审验注册时间:9月8日—12日,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在网上审验新生注册名单。
4.报批时间:9月15日前,根据新生网上注册、审核名单报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赣州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新生录取名单,建立电子学籍。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中招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大的工作。各有关股室和学校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认真执行中招政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圆满完成中招工作各项任务。
(二)加大宣传,阳光招生。相关股室和学校要加大中招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及会议等多种形式,把中招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等举措,向广大考生、家长、社会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各中学要召开毕业班班主任、初中毕业生及家长会,把区招生工作方案张贴至初三毕业班级,强化中招政策宣传,加强考生志愿填报管理,教师不得误导、干预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强化信息公开,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安排、录取情况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43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2〕12号精神),严格执行“六公开”“十严禁”规定。对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从严处理,对违规招收的考生不予审批录取。
本实施方案由赣州市赣县区教科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根据省、市中招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执行。有关中招信息可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招生学校、初中学校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