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身心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四、单招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等级情况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二)自动放弃
若拟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由考生本人于4月5日前亲自到学院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三)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单独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五、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资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院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为你完成学业保驾护航。